申請建筑資質社保變化有哪些?
2020-07-29 11:01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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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不需要提交人員社保證明
過去在申報建筑資質時必須提交相關人員的社保證明?,F在隨著社保聯網、建筑資質申辦電子化、告知承諾制試點等政策,住建部已明確發文規定:企業在申請工程設計、工程勘察、建筑業企業資質時,已不需提供人員社保的證明材料。相對應的是需要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、有效性進行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二、公司必須給單位人員提供社保
隨著管理部門對于建筑行業人員掛靠的大力整治,不僅僅個人掛靠要注意,企業也需要預防員工進行個人掛靠給企業帶來風險。隨著社保全國聯網及稅務部門統一征收之后,過去一人有兩份社保的情況將非常容易被查出。所以目前各企業在申辦資質時,切記要認真核查申辦所需相關人員的社保問題,檢查公司員工是否有除本企業之外還在別處有社保的情況。管理部門對于掛靠的大力整治對于那些本來就有單位的人來說,以后想在外面掛證幾乎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對于這種人的掛證,企業是堅決要摒棄的,以免給企業帶來更大的風險。
三、需要檢查人員是否都按規定繳納了社保
稅務部門在統一征收社保之后,建筑工程企業過去的許多不規范繳納社保的行為很容易檢查出來。如果企業沒有按照規定進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且拒不改正,那么企業將會被納入嚴重失信“黑名單”。若企業被納入“黑名單”,等待企業的將會是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, 企業將在政府采購、交通出行、招投標、生產許可、資質審核、融資貸款、市場準入、稅收優惠、評優評先等方面被予以限制,企業可能將寸步難行。